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招才引智,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各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相关专业参照附件3的目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9.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我市在编在岗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网址及报名时间: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3620。报考人员登录上述网址后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8:30-2021年12月22日17:00。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万宁市2021年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填写报名表、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等材料。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委培、定向及其他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上传。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12月16日8:30-2021年12月22日17:00)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补报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技术支持电话。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网上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2、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3、资格复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笔试入围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4、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招聘岗位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负责。
5、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分者不予聘用)。
6、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考试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家庭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等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聘用及入编手续。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不冲减用人单位人员原工资及经费。
(四)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五、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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