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按照《集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监管辅助人员(其中女性4名),为城市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监管提供辅助保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集安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24--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点以2020年3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中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参加组织的;

  2.曾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

  3.不符合基本条件及要求的。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合同期内工资参照员额工资标准,按3500元/月执行,其中包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1000元。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5日--3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

  集安市自然资源局1楼110室(地址:迎宾路999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集安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4.报名材料

  报名者须持《2020年自然资源局招聘监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1)2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3张。无报名费、考试费。

  5.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随时通知有关事宜。

  (温馨提示: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准进入报考大厅)。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准考证领取:请考生随时关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详见官网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信仰、立场、意识和表现,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签订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期限。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无下述第九项规定情形的按三年一签的方式续签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考核评比成绩不合格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详见官网)。

  2.咨询电话:

  详见官网 集安市自然资源局

  3.此公告由集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自然资源局招聘监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报名表.xls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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