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梅河口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周岁—60周岁,女18周岁—50周岁)。

   6.经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认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复印2、3、6、7页)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三张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到用人单位报名。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7日—19日

   四、录用办法

   在疫情防控期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用人单位采取考察、考核、考试等方式择优录用。

   五、相关待遇

   录用人选初步确定后,由用人单位负责将拟录用人选相关身份信息材料(原件)递交人社局审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签订《梅河口市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书》,并建立档案,用工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