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药学专业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药学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制剂室药师3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因工作的特殊性,岗位要求男性,专业为: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制药等相关专业,取得相应资格证优先。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

  期间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2022年10月22日—10月26日通过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水在线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明,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不接受委托人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线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2—26日08:00—18:00

  线下审核时间:2022年10月27日08:00—18:00

  (三)资格审查:由院纪委、组织人事科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在笔试、面试时均应提供,请妥善保管。对缺少上述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四)考试考核: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如人数不足则全部进入)确定面试环节人选,成绩并列者全部纳入面试环节。面试时对参加考试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评分。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优越者,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用。

  (五)体检:对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方面。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通过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经医院核准后,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应在线下审核资料前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二)中高风险区及封控管理或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如因有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及无法闭环的,导致考试当天无法参加考试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因疫情原因,所有考试入场时间为考前60分钟。所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入考场后要全程佩戴医用一次性外科口罩。入场时须保持间隔大于1米(进行过集中留观的,主动提交解除隔离证明),有序接受体温监测,手机出示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行程码、考前24小时内及闭环管理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体温监测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请自觉遵循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入场。

  (四)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生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的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试室。考生要严格按照标识指引,不扎堆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遵守考试期间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咨询电话:18294338806 付老师

  

18993874604 朱老师

  监督电话: 0938-2610844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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