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1名,限男性。
2、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泰兴市富强人力资源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泰兴市急救中心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史,无酗酒、吸毒、斗殴等违法行为记录,无纹身,能适应岗位需要;
3、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在20周岁以上、49周岁以下(1974年8月28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45周岁以上人员需满足缴纳4年以上社会保险;
4、要求持A2驾驶证或以上;
5、中国党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
三、不得招聘录用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4、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有酒后驾驶违法记录,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记录的;本人及其近亲属作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到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罪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1.公告发布
在泰兴市人才网(https://www.txjob.com.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泰兴市急救中心劳务派遣驾驶员应聘简历表》(见附件),连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指定地点报名:泰兴市富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泰兴市大庆中路50号泰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1-12号窗口)。资格审查现场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相关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再退回。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原因联系不到造成影响,后果自行承担。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办理的有关手续代表本人意愿。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综合测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驾驶操作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理论考试
1.考试采取书面形式,主要测试交通法规和机务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分。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3.笔试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驾驶操作考试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名额合计数3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驾驶操作考试人选。参加驾驶操作考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考试,确定驾驶操作考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按理论考试成绩×40%、驾驶操作考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各科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体检
按照与拟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入职体检相关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标准,采取审核个人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有无犯罪记录、个别谈话等方法,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6.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泰兴市人才网(https://www.txjob.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不满招聘计划人数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聘用管理及待遇
1、体检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泰兴市富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聘用后接受泰兴市急救中心的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按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并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型劳务派遣人员的标准进行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本招聘简章由泰兴市急救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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