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3号)和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在我市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4468人,主要设置村容保洁、卫生防疫、养老护理、文明实践员、乡村网格员等岗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2022年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我市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 周岁)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 周岁),计算日期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算起。

  四、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各类公益性岗位劳动强度、出勤天数、工作绩效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确定补贴标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月按时发放岗位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岗前培训、有序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六、报名时间

  4月16日集中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本人所在村提出安置申请并填写附件2:《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联系电话:0538-7223351

  附件1:2022年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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