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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员额制医疗卫生专技人员120人公告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制医疗卫生专技人员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我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医院决定第二次公开招聘员额制医疗卫生专技人员(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要求,采取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二、招聘名额及岗位招聘

2023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2人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因工作需要,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翠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和范围: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

2023年四川宜宾兴文县招聘教师8人公告

兴文县2023年春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文县普通高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

2023年四川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非编制15人公告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编制公告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15名定岗。  (二)岗位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无公安机关违法记录和民间借贷等,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周岁。  4.专业要求:护理、护理学专业。  5.取得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6.通过四

2023四川宜宾市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面向全市且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及其他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留学回国人员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2023年四川宜宾市叙州区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174人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根据宜宾市叙州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一、选调方式及范围选调方式:考试选调。选调范围:宜宾市一中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岗位面向全国在编在职教师,其余岗位面向叙州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宜宾市叙州区2023年面向全国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和《宜宾市叙州

2023四川宜宾市屏山县就业培训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第二批)2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5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屏山县就业培训中心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屏山县就业培训中心综合服务岗2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  (二)

2023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31人公告

关于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以及《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

2023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765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