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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天津市东丽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东丽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天津东丽区事业单位面向临潭县招聘2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东丽区对口帮扶甘肃省临潭县合作协议,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临潭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2011〕10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临潭县户籍,符合岗位要求的临潭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023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

2021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9年、2020年、

2022年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什么时间发布?

2022年天津东丽区事业单位公告暂未发布,天津事业单位考试为大家查阅整合了历年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间,具体内容详情可参考2021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022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