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 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绥化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绥院政发〔2018〕61 号)、《绥化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绥化学院 2021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经人事处、有关学院对应聘人员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对年龄、学历、毕业时间、专业符合度、资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现应聘同一岗位合格人员并参加考试考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符合规定,决定取消本轮招聘考试考核,特此通知。联系电话(办).

  

人事处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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