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湛江遂溪县纪委监委招聘辅助人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遂溪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遂溪县纪委监委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辅助人员5名(男性),主要从事值班、陪护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公安系统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6.具有下列条件者,经招聘考核小组讨论认定,可适度放宽招聘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曾从事过辅警工作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
 
2.报名联系电话:0759-7780508。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遂溪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报名人员签字确认),并提供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明、党员证明等材料。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照片另附)并打包发送至遂溪县纪委监委干部室邮箱(w7780508@163.com),邮件主题与报名资料压缩包命名统一使用“姓名+应聘”格式。不按指定格式投递邮件者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原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审核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码),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四)体检
 
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县纪委监委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公示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员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四、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遂溪县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含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相关信息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遂溪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遂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遂溪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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