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0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为综合文字和政策研究两类岗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30日;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日-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通过指定政务邮箱qwb@szgm.gov.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材料清单如下(扫描打包后以岗位编号+姓名为标题发送):
1.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
4.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
5.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
6.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手写签名);
7.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6,手写签名);
8.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咨询电话
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古先生0755-88212056。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撰写的文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一)笔试
笔试题型为材料撰写,根据笔试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聘岗位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自主问答,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根据通知参加考试。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5分,成绩合格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笔试+面试)合格线为75分,成绩合格以上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未进入的不予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考核小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经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选择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应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体检报告。体检表原件在聘用环节提交。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环节均合格,并经征求区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情形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由我办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区有关规定安排具体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六)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88211544;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七)本选聘公告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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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