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医院2021年招聘香港中医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部分中医医疗机构试点开展招聘香港中医师执业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香港地区公开招聘中医师2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中医院招聘香港中医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住权的香港居民;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维护祖国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和利益的行为。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学历要求:此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

  2.专业要求:

  (1)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具备香港中医师执业条件。

  二、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0日。通过深圳市中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szszyy.cn。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0日8:00至17:00(正常工作日内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到邮箱rsk755@163.com,邮件主题为“香港中医师应聘+姓名”(注:发送邮件时请勾选已读回执栏、确保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1).《大湾区内地城市公立医院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工作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身份证;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证明;

  6).香港中医执业证明;

  7).承诺书(附件3);

  8).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9).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无犯罪纪(记)录》请登录香港警务处网站https://www.obs.police.gov.hk/sc或致电23965351自动电话系统进行预约开具。

  (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四、薪酬待遇

  经考核录用的,其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管理使用等实行院内同等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休假制度按照内地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组织。面试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下午,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考核

  (一)临床技能考核

  根据拟聘岗位条件,对面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临床技能水平和适岗能力考核,时间7天。

  (二)考核结果公布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考核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1周内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2.报名及考核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经研究确定为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医院在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医院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755-88359386。

  十二、其它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具体咨询电话:0755-83000052。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深圳市中医院2021年招聘香港中医师岗位表

  附件2:大湾区内地城市公立医院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工作应聘人员报名表(1)

  附件3:承诺书-深圳市中医院

  

深圳市中医院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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