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单位区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单位区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桩基静载检测员(1名)
1.岗位职责:掌握静载检测标准、方法和操作要求,懂得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现场工作要求班前进行技术和安全检查,并向现场工作人员交底;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编造、不涂改、不隐瞒),记录要清楚,内容要齐全;对检测结果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确认;必须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拆卸;如遇本职权限以外或无把握处理之事要及时上报;在换班或工作终止时,应在检测记录上签名并及时将检测记录上报;有权拒绝行政或其他方面对检测工作的干预;对用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 建筑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4.取得省级或以上桩基静载检测检测员资格证书;
5.具有1年或以上的相关检测工作经历;
6.能吃苦耐劳,值守夜班。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js@szft.gov.cn (标题请备注“姓名+性别+报名岗位+毕业院校+专业”):
(1)《XXX(姓名)-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及所获奖项等其他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二)面试及资格审查
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报名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签订。本次招聘人员按规定程序与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深圳市福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
按照福田区质监站工资制度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的80%。薪酬待遇与部门的经营收入、考核绩效等挂钩,薪酬结构为:月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等)+浮动工资+年终奖金。详情面议。
3、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和录用条件,或者不适合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任务、不服从岗位调整的,由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第三方派遣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应聘申请: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人陈工:83830738。
附件:《XXX(姓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