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根据《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岗位名称: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

  2.拟聘人数:6名。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督导工作,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幼儿园、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信息技术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中有学前教育或幼儿园管理专业)

  (六)具备至少3年市一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教研、教学、办公室主任等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七)48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日期算)。

  注明:具有研究生学历(学历中有学前教育或幼儿园管理专业),有督学工作经验,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幼儿园名师、名园长等相关荣誉称号,具备其中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有则提供);

  (4)教师资格证;

  (5)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

  (6)证明(附件2,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如报名时未开具,可承诺并申请延迟至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交);

  (7)其他业绩、获奖等材料。

  3.报名方式:除报名表外,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排列发送到电子邮箱:jyjjydd@szgm.gov.cn(邮件名称格式:“应聘专职责任督学+本人姓名”)。

  4.收件人及咨询电话:黄老师,电话:0755-23400036。

  (二)资格初审

  光明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

  (三)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与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需自行前往深圳区一级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接到入围通知后10天内将未拆封的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

  (五)资格复审

  1.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供与网上报名相同材料的A4纸质版,证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3.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选名单在光明政府在线网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光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岗位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工作年限及获取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到招聘公告发布日期。

  (三)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联系电话:0755-23400036。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幼儿园专职责任督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证明.docx

  附件3: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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