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开展市级机关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为市级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96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
 
  1.报名范围
 
  (1)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省、市级机关设在基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经历;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聘事业人员
 
  1.报名范围
 
  (1)全市县级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单位驻地在县及县以下的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全市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全市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或转任、调配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公开遴选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3.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如专业硕士专业、境外高校专业、新设专业等)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资格审查单位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4.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二、公开遴选及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登录宝鸡党建网(http://www.baojidj.gov.cn/)和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oji.gov.cn/)查询《职位表》(附件1、2)及相关信息。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审批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下载《报名推荐表》(附件3),在网上报名前办结组织推荐手续。
 
  报名时间为9月1日8:00-9月3日18:00。步骤如下:
 
  (1)本次公开遴选及选聘报名平台设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信息平台(http://www.bjrsks.cn/index.php),不设现场报名。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职位。
 
  (3)报考者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4)报考者上传《报名推荐表》扫描件。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期间实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2.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日8:00-9月3日20:00。
 
  3.报名确认。报名时段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报考职位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报考者将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开考比例。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及选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遴选及选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的公开遴选及选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对选报职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改报只组织实施一次。
 
  (二)公共科目笔试
 
  1.打印准考证。笔试前三天,报名人员须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必须凭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上午8:30-11:30,在宝鸡市区设置考点,考点地址及有关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名人员自行前往考点考场应试。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预计笔试结束1周后,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信息平台查看本人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在宝鸡党建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三)资格复审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设有职位水平业务测试的职位按遴选及选聘人数的5倍,其它职位按遴选及选聘人数的3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留存)
 
  ②《报名推荐表》原件(留存)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④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⑥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由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遴选及选聘人数的3倍时,由资格复审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该职位遴选及选聘人数的3倍和复审合格人数的差值,在本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足额递补,末位递补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予以同时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3.职位水平业务测试
 
  在资格复审环节设有职位水平业务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的职位,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测试的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有职位水平业务测试的职位,根据职位水平业务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遴选及选聘人数的3倍)进入面试。面试前3日在宝鸡党建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职位水平业务测试职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2(有职位水平业务测试职位)=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次日,在宝鸡党建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六)考察及相关环节
 
  1.确定考察对象
 
  公务员公开遴选依规实行差额考察,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计划数+1”。事业人员公开选聘实行等额考察。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人数多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本考场(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多于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中,进入考察报名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次日,在宝鸡党建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及选聘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等额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差额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差额考察由用人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从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
 
  3.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在考察环节后组织实施,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考察合格人选中递补,体检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宝鸡党建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公开遴选及选聘拟任用(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转任或调配手续。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拟任用(聘用)人员的职级(岗位等级)由用人单位根据遴选、选聘人员的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及本单位职级(岗位等级)空缺情况确定。
 
  三、重要提示
 
  1.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17-3260212(公开遴选)、0917-3260185(公开选聘)。
 
  2.对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次选报该职位。
 
  3.报考者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规定的递补情形时联系,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4.对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公开遴选及选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5.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及选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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