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鄱阳县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公证员助理:3名

  二、岗位条件

  1.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

  2. 无犯罪记录;

  3. 本科学历以上,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 为人正直诚实,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快节奏高强度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5.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专业为法学;(2)具有一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法律(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

  2. 报名地点:鄱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公证处。

  3. 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4)个人简历一份(高中阶段开始,须贴有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考试

  采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性、应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拟定3名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江西省鄱阳县公证处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通知上岗。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待遇面议,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江西省鄱阳县公证处已聘用的同级同类人员工资、补助、福利、五险一金等待遇(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联系电话

  

江西省鄱阳县公证处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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