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人事考试网2019年12月19日讯:为深入推进“人才兴区”战略,优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国内140所重点高校(附件1)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国内42所重点高校(附件1)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4、国内98所重点高校(附件1)“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土建类、计算机类岗位和担任学生干部的可不限“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学生干部仅限于院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班长、班党(团)支部书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登记,现场正式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112.6.57.254:800/hr/students/index)进行预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2020年日照市东港区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的奖励、荣誉等材料。
(二)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2019年12月26日8:30—17:00
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二号厅
(2)时间:2019年12月30日8:30—17:00
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行知楼207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报名考试不收费。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应变控制、专业素养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博士研究生应聘的,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进入考察范围,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择优选聘。
面试地点1: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二号厅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7:20;
面试地点2: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行知楼204室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上午7:20。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资格,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择优选聘。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研究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及管理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培养锻炼,统筹安排使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最低服务期3年。
六、人才政策措施
试用期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其他补贴:参照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待遇,择业期(毕业3年内)全日制毕业生,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社保(房租)补贴发放,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社保(房租)补贴发放,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300元社保(房租)补贴发放,博士研究生聘用满5年在日照市城区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以上补贴博士研究生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试用期满落实事业编制后不再继续发放。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期间要及时登录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东港区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33-3663320
附件:
东港区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