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公务员考试网2021年10月25日讯: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我院2021年度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第五医院(秦皇岛市九龙山医院秦皇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3年,是秦皇岛市唯一一所集预防、诊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院址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现开放床位600张,设精神科、心理科住院病房,以及心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睡眠障碍、儿童期精神障碍等特色门诊,开展睡眠治疗、康复治疗、中医药治疗等特色治疗方式,开展血药浓度监测,螺旋CT,心理CT等检查,为广大患者提供专业、便捷、全方位的诊疗服务。
医院现为北京回龙观医院技术协作医院、京津冀精神与心理健康促进联盟成员单位、承德医学院教学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和华北理工大学实习基地。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指导下,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计算均截止2021年10月22日)、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10月22日至1985年10月22日出生)。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
秦皇岛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经费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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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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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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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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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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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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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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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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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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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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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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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精神科医生(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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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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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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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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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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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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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或内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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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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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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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检验(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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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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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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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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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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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药物分析学、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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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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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秦皇岛市第五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19日上午9:00点至17:00点。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秦皇岛市第五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学位证、执业证和有关材料原件自行制作电子版(PDF、照片或图片格式,须保证内容清晰可见,文件名称与内容相符)并添加到同一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统一规范为岗位代码+姓名,例如01+张三)后发送至医院邮箱jlsrsk@163.com;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要求对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本人必须承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初步人选。选用意向结果通过当面通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资格复审与体检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市第五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秦皇岛市第五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拟聘用手续;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有异议,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由秦皇岛市第五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3169075(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3647701(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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