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18日讯:根据《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医疗队伍,改善队伍结构,保证基层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清远市清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分配。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3)清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原在编人员因自动离职、辞职等原因出编未满3周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职数
招聘岗位和职数详见《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人员,按招聘单位空缺岗位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5日(六天)。
2.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www.sydwzl.com/gdqyqcwjjzp/)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初审。
(3)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14日9︰00后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者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清远市清城区飞来湖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西路胜利雅苑对面)。
(2)笔试内容和形式。医药护技类岗位主要考核医学类知识;其他类岗位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3)本次招聘对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实行免笔试,采取直接参加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生应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1)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历认证、学位证书、报名表(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其他条件中提到要求具有X级医院,X年限的工作经历,需到原单位开具相应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
(2)接受(5+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须提交合格证或相应合格证明。
(3)资格审核环节如有考生出现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核结束前未将所需材料补齐或招聘单位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依次安排下一名考生进入递补资格审核。
3.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第三方命题。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5.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1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需在入编后两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证,两年后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清城区)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考试(如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4.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请务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八)其他
1.部分急需紧缺岗位,考生报名时如果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服从调配,当没有被所报考的岗位录用,可根据飞来峡镇卫生院报考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是否调整到飞来峡镇卫生院空缺岗位,分数由高到低进行补录。
2.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年龄要求截止至公告落款日。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6.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822693,监督电话:0763-393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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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