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有关规定,庆阳市纪委监委决定从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庆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九级职员3名(具体工作岗位为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庆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和医护人员);

  2.庆阳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依法登记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和年龄等条件(具体见《2021年庆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3.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纪律或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由庆阳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7日(星期三)至4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庆阳市委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1号楼415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吋免冠蓝色背景照片6张。

  (2)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加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一式两份。

  (3)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或聘任文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1份。

  (5)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加盖主管部门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1份。

  4.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推荐报名表》,如实填写并送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2)报考人员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委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1号楼415室现场集中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5.资格审查

  庆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依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报名结束后通知本人。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本次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庆阳市纪检监察网或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庆阳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素质、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50分,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由庆阳市纪委监委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庆阳市纪检监察网站、甘肃党建庆阳市级平台、庆阳市人社局网站和《陇东报》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相应职位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庆阳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测试成绩,并在庆阳市纪检监察网站、甘肃党建庆阳市级平台、庆阳市人社局网站和《陇东报》公布。

  面试时间由庆阳市纪委监委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相应职位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庆阳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其中,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考察结束后,按测试成绩占60%,考察评分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经市纪委监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体检

  由庆阳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调动

  1.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庆阳市纪委监委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庆阳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2.未尽事宜按照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的规定,由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咨询电话:0934--8237190 0934--8230082

  附件1:庆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doc

  附件3:专业目录.rar(此附件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下载查看)

  

庆阳市委员会

  

庆阳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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