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14个)
(岗位详见附件)
二、引进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以研究生专业为准;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4.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萍乡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原为萍乡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未满离职的;
(4)曾入闱我区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三、相关待遇
1.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硕士研究生享受生活补贴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享受生活补贴2000元/月,连续享受3年。
3.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后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4.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后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七级职员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17:30止。
2. 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将相关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和应聘岗位)。
(2)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萍乡市湘东区人社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②《萍乡市湘东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个人详细简历(包括自荐材料);③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两张;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已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一)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通过资格初审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始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拟录用职位匹配的专业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引进。所有岗位按照1:2的比例开考,若实际到场面试仅1人时,该面试人员需达到本考场所有面试人员分数的平均分且不低于70分方可入闱。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与录用
1.体检。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仅递补1次。
引进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考察组主要对入闱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3.录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湘东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经市级人社部门备案同意后报区人事领导小组批准,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八、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2.专业分类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江西省人社厅2019年1月编印)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引才单位商区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名。
3.在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聘者须严格遵守萍乡市防疫规定和要求,疫情防控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4.本次人才引进对进入面试的萍乡市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贴,补贴标准:江西省内萍乡市外500元/人;江西省外1000元/人。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东区委组织部、湘东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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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东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