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工作地点、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招聘范围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管理辅助岗

  

  3

  

  大专及以上学历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不限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45)。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鄞州区邱隘镇人民北路2号邱隘镇人民政府北楼308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8411650,联系人:奚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鄞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nbyz.gov.cn/。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委托第三方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8162928。

  附件1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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