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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宁波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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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省级机关部分特殊职位与省属单位,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科目是什么?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3年3月16日上午:9时-11时30分《申论》,下午:1时30分~3时3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时10分~5时《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报考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A卷;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B卷。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3年3月16日上午:9时-11时30分《综合知识》(A卷),下午:1时30分~3时3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3年3月16日上午:9时-11时30分《综合知识》(B卷),下午:1时30分~3时3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三、公务员录用考试每年什么时间举行?

公务员考试没有特定时间,具体要参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2013年浙江公务员招考时间安排:

(一)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

时间: 2013年1月4日0时— 1月10日24时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1月11日0时—2013年1月16日24时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1月17日0时—1月20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1月17日0时—1月27日12时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3月10日9时—3月16日24时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仍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1.推荐、报名和缴费(现场报名)

时间:2013年1月15日—1月18日。

2.领取准考证

时间: 2013年3月12日—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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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务员考试是怎样的?

发布招考公告——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2、委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职级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职级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

3、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且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面向社会选拔任职人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宁波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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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2”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报考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5.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86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6.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3月16日。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5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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