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江市东兴区委政法委员会面向东兴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四川)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内江市东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东兴区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内江市东兴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名 二、选调范围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