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及《梅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梅市府〔2021〕29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丰顺县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驻丰部队经丰顺县委编委会核实审定的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址: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人社局五楼502)。
咨询电话。
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等;
3.结婚证、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
4.个人其他相关证书;
5.大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相片3张。
以上报名材料需审核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
(三)体检
体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单位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eng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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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