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考核聘用定向招收培养眉山市农村医学生的公告》规定,现将经过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人员见附件。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察局)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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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考核聘用定向招收培养眉山市农村医学生第二批拟聘人员名单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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