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现将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聘公告,结合各岗位实际,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名保育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汇总表》。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和保育员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2;招聘岗位在9人以下(含9人)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陵水黎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64名同工同酬教师和14名保育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路39号陵水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合并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书(如有学位证书一并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保育员资格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识别)。

  7.陵水黎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64名同工同酬教师和14名保育员报名表(需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并需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8.考生承诺书。

  9.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提供)。

  10.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上述材料1—5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6—9项提供原件。各类证件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逾期未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齐、提供虚假材料、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取消考生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参加笔试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防疫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地点须佩戴口罩(自备)并配合工作人员测温,提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或海南健康码甄别。

  2.14天内有涉疫区旅居史的入琼返琼人员持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3.新冠肺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以考前疫情防控官方网站发布的重点疫情地区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及海南省有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疫情防控要求以海南省疫情防控最新公告为准执行。

  七、其他

  面试拟定于11月7日在海口进行,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养和教学基本功,面试主要内容为绘画、视唱、舞蹈、讲故事等;保育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实时持续关注相关公告,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线。

  监督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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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同工同酬教师和保育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汇总表

  2.2021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同工同酬教师和保育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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