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14日讯:为解决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缓解疾控中心专业人员紧缺的矛盾,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江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工作人员招聘的通知》(丽人社事〔2019〕66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2名,其中:鼠疫预防控制岗1名(招男性);疾病预防控制岗1名。

  三、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内即1985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

  6、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5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3月25日。

  报名网址:http://job.kmmc.cn/。

  报名邮箱:cdc5106119@163.com。

  登录昆明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kmmc.cn/),按报名程序要求进行报名,也可将报名资料投递到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cdc5106119@163.com进行报名。

  报名资料: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学校相关证明扫描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扫描件。

  (二)岗位能力测试

  1、视频岗位能力测试时间:2020年3月27日(周五)9:00—18:00。

  2、招聘小组将通过网络视频对话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为主。

  3、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以上的比例方能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以上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可按不足1:2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

  4、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为60分。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低,并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员。

  视频岗位能力测试结束后,请应聘人员留意单位岗位能力测试结果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考察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还要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

  (二)体检时间。具体时间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通知。

  (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本人体检结论。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批

  岗位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手续。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要求具备执业准入资格的新聘用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三)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江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工作人员招聘的通知》(丽人社事〔2019〕66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888-5106119

  监督电话:玉龙县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88-5330023

  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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