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公务员考试网2020年08月18日讯: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部署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锦人发〔2009〕1号)等文件精神,经太和区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以下简称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0日至2002年8月20日(含)期间出生。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中小学教师职位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职位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可以报考)。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先上岗、再考证报考人员个人承诺书》。

  3、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4、具体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锦州市太和区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职位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通过《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查询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招考计划人数、具体资格条件等详细信息。

  2、报名方式:

  (1)电脑端报名。报名网址:http://60.21.253.32:40012/teacherth/html/index.html

  (2)手机端报名。下载锦州通app,教育教学→教师招聘。

  3、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9点至2020年8月25日12点。

  4、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完成初审,可通过报名系统或锦州通app查询报名结果。通过审核的,不可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结束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另行公告。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签字,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等。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教师职位按专业、按职位设置,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职位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通知。

  (3)报考人员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否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请不要报考。

  (4)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另行公告。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锦州市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在笔试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经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的方式及内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报考该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有效期内),请申请人自行在学信网申请并打印2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及2018届、2019届未就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交《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先上岗、再考证报考人员个人承诺书》。

  (5)《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具有国外、境外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7)除上述材料外,如需提供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予以配合。

  (四)面试

  1、面试的人选即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内容为试讲。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评分,当场公布。

  3、面试工作由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1、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经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通知。

  4、考察

  考察工作由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如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视为放弃该招聘职位。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1、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在太和区教育系统内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的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6、招聘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政策文件商定解决。

  7、本公告由锦州市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期间的疫情管控

  招聘工作过程中将按照锦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最新要求,按照《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期间疫情管控实施办法》执行。具体要求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公告。

  六、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16-5068003。报名期间咨询时间段:8:30-11:0013:30-16:00。

  点击下载>>>

  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xlsx

  锦州市太和区锦州市太和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0年8月17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