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7号)、《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团浙联〔2020〕20号)以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92号)精神,面向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武义县柳城畲族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面向2021年选派,服务地为金华市范围内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学历、专业、年龄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五点整。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2023年武义县面向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毕业证书、书、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严格按照三支一扶+姓名命名。

  3.资格审查:由共青团武义县委员会、共青团磐安县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对于服务期满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在后续环节取消入围或拟聘资格。

  4.本次招聘不设招考比例。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参加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的,均按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不约定试用期。聘用后在武义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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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表.docx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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