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深入打击欺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方式和数量

  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名社会监督员。

  二、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15日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二)热心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了解社情,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自愿接受医疗保障部门指导,自愿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状况等条件;

  (五)有医保、医药、IT、统计、法律、财务、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者予以优先考虑,在任或曾任代表、政协委员者优先考虑。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人员,不能聘用为社会监督员。

  四、主要工作职责

  吉林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受吉林市医疗保障局聘请,主要包括以下工作职责:

  (一)监督吉林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基金的结算、使用情况,对其违反服务协议或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有关程序向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反映沟通。

  (二)监督吉林市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其违反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通过有关程序向吉林市医疗保障局相关监督机构反映。

  (三)参与吉林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各类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活动。

  (四)接受吉林市医疗保障局授权监督的其他事项。

  五、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可直接下载《吉林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将该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电子版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jlsybj2021@163.com

  ,咨询电话:64805723。

  六、审核确定

  报名结束后,将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资格审核,公平公正地确定最终人选。

  七、聘请期限

  吉林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个人意愿等情况,经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聘。

  附件:吉林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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