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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华大学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5人公告(2号)

2022年北华大学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规定,北华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高校毕业生15名。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

2022年吉林市船营区乡镇街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党组织10人公告(1号)

2022年船营区乡镇街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党组织公告(1号)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畅通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的意见〉的通知》(吉组通字〔2022〕53号)、《关于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街道社区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吉市办发〔2022〕4号)和《关于乡镇街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

2020年吉林省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2624人公告(1号)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020年3月24日8:30至3月27日11:30)补充公告(新增1人)补充公告2    2020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

2022年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5人公告(6号)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6号)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门诊部导诊员(工勤)岗位,计划招聘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学事业;  2.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

2020年吉林市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22人公告

2020年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共22人。  二、报名条件  1、户籍要求:磐石市户籍;生源地户籍为磐石市;夫妻一方为磐石市户籍。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至20

2021年吉林省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56人公告

202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3号)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市人社联发〔2016〕6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

2023年吉林桦甸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2023年桦甸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经桦甸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吉林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核准备案,桦甸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桦甸市公安局此次招聘的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

吉林市舒兰市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6人公告

舒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公告    根据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和的通知》(吉办发〔2020〕1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舒兰市人民政府批准,舒兰市拟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

2022年吉林北华大学招聘博士人才188人公告(1号)

北华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北华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18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博士人才18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北华大

2022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公告(120人)

为吸引舒兰籍人才回归舒兰,助力舒兰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回引对象和条件  (一)主要对象  本人或其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有一方具有舒兰市户籍,且目前本人在舒兰域外工作和生活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人员,均可申请调转到舒兰事业单位工作。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