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揭府办〔2020〕49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揭阳市信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机关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公开招聘2名聘用人员,具体岗位请查阅《揭阳市信访局2023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及国(境)外留学的在读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7日9:00至2023年4月10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填报岗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书。
(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五)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请于2023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请于2023年4月14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雇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等)均应在2023年4月7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近,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分。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统一委托专业机构命制。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须报考者本人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总分100分,不设合格线,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内容由招聘单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格线分。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一样的,则依次按照主考官面试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揭阳市信访局网站公示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查对招聘不产生影响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等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次招聘同类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前。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4.5万元/人•年标准实行年薪制(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具体标准按照《揭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者应当按照当前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
十、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所称机关聘用人员是指揭阳市信访局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的,不占用揭阳市信访局行政、事业编制,不担任行政职务,从事公益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揭阳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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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信访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