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嘉兴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8人)》已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本次嘉兴海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宁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1年3月2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岗位面向嘉兴市、浙江省、全国范围招聘(详见招聘计划)。

  2.海宁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海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2019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果报名需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德,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26日至2003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1年3月26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1年3月2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嘉兴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1年嘉兴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9时-2021年3月30日16时

  笔试时间:

  2021年4月24日。笔试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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