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工作者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根据吉安市委办公室、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社区)运转经费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的实施办法》和吉安市民政局吉安市委组织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吉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共63人,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2.享有公民的权利,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比较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条件详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并对照条件报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至7月28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招聘岗位所在县(市、区)民政局。
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②户口簿(或门开具的落户证明)、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④1寸免冠近期照片4张⑤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主管部门备案,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8月上旬笔试,考点设在吉安市中心城区内,具体考场和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1门,内容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和写作。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中性水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并公示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吉安市民政局官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告。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5确定体检对象(采取四舍五入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最高学历者;学历相同的,取基层工作时间长者)。
2.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在指定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牵头负责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在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按1:1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民政局官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试用期内出现的缺额,从体检、考察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招聘的街道(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
三、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0796-8233950,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0796-8245114,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电话:0796-8223663。
附件1.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吉安市民政局
吉安市委组织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