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数据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数据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7名(机关3名,直属事业单位4名),主要从事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相关辅助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南通市数据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三)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详见《南通市数据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的人员;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6.因违纪等问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录南通市数据局门户网站(http://shuju.nantong.gov.cn/)下载《南通市数据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提交到报名邮箱spjrjc@163.com。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17:30。
 
  3﹒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即刻取消应聘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依据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审核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3﹒审核地点:南通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第二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联系电话:0513-59000815,联系人:王惟琪。
 
  4﹒审核时须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南通市数据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照片反面注明本人姓名、出生年月);
 
  (3)户口簿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6)职称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反映本人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相关材料复印件请自行准备,一式两份。
 
  5﹒资格审核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或委托他人代为进行,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6﹒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不得进入招聘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综合测试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重新发布招聘公告。
 
  (一)适岗评价
 
  主要根据应聘者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所获荣誉等对应聘者进行适岗评价打分,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根据适岗评价得分,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
 
  按适岗评价得分占20%,面试成绩占8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适岗评价得分、面试得分均不得低于60分)。
 
  五、政审、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则一次性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数据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南通市数据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一周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市数据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招聘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举报:南通市数据局机关纪委,电话:0513-59000866。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数据局组织人事处牵头组织,公告由南通市数据局负责解释。
 
 
 
 
  南通市数据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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