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6.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取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13名。详见《2024年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说明:
1.25周岁以下是指199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2.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为2022、2023、2024年度内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8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hb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https://zk.cshr.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周一)9:00—8月28日(周三)17:3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日(周一)9:00—9月7日(周六)09:3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6、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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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成绩通知:笔试结束后,2024年9月15日(周日)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进入考核人员公示: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考核。入围考核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hbj.changsha.gov.cn/)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公文写作成绩高者入围。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成绩按照笔试占50%,考核占5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含资格终审)
1.考核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采取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全面的考察,并由本人提供近期入职体检证明。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
4.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六、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8667870(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
2.监督电话:0731-88661028(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
0731-8490793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