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国资工委2022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为加强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党建指导员3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3.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不包括预备党员)。

  4.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经考试合格录用者,按照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参照上年度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约10万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至2月22日。招聘公告同时发布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二)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

  1.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自2022年2月18日起至2022年2月24日止。

  3. 应聘人员需按系统要求上传如下证件和材料:

  (1)填写《大亚湾区委国资工委2022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其中国外(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

  (4)中国共产党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入围面试后提交);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 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线上资格审核环节的依据。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5.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核

  由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和招聘公告、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及打印准考证

  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届时,通过系统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组织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党组织基层干部日常工作、党务知识、公文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显示的为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分数,并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不符合参加面试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

  (六)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安排由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提前3天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

  考试总成绩前3名的人选安排体检,体检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从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人员。拟录人员名单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聘用

  1.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委国资工委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空缺岗位由大亚湾区委国资工委择优补录。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1.本次招考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回避。

  2.违反回避规定要求的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其它相关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区委国资工委2022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

  3.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除公告具体说明外,所有截止日期计算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疫情防控

  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本公告由大亚湾区委国资工委2022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93667

  监督投诉电话:0752-5593602(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区纪委派驻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区财政局纪检组)

  附件:大亚湾区委国资工委2022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xls

  

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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