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公务员考试网2020年09月24日讯: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红河学院2020年计划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请登录红河学院网站(https://www.uoh.edu.cn/)。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数量

  详见《云南省教育厅2020年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年有效,其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周六)24: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①填写并发送报名表及支撑材料

  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邮件主题命名为:ZP2020+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应聘部门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请将扫描文件的分辨率与大小控制在合理范围。

  (1)《红河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应聘者个人情况表》(详见附件3)

  (3)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5)应聘人员获得的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以及代表性论著等材料;

  (6)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方能参加考试。审核结果将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hr.uoh.edu.cn/)进行公布。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要求与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一起公布。

  四、考试

  红河学院人事处汇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和考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笔试,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通过审查考试人数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人数比例的特殊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hr.uoh.edu.cn/)及人事处布告栏处公示。

  1、笔试时间:笔试工作安排待定,详见笔试公告。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未达到开考人数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完毕后,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1、面试时间:暂定于笔试结束次日(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面试地点和要求将发布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hr.uoh.edu.cn/)。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对考察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中凡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或原单位鉴定不良者,考察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完成后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hr.uoh.edu.cn/)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3-3694846

  联系电话:0873-3694779

  联系人:史老师

  点击下载>>>

  2020年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020年红河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应聘者个人情况表.xls

  红河学院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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