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源市源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招录公告

  为做好源城区2021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就业促进作用,根据《关于加强源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源人社发〔2021〕15号),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源城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员、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和13类农村就业困难群体,招录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人,其中,埔前镇11人,源南镇5人,源西街道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由源城区人社局指导,各镇街监督,用人单位(村委会)具体承办,遵循“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就业困难援助”的原则,公开招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公示录用。本次招录工作采用公益性岗位对象排序机制的方式,对竞录同一岗位人员,对照《源城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评分表》,排序录用。

  二、招录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录乡村公益性岗位20个,详见《源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招录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优先录用: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3.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二)招录基本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工作。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内容

  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乡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等岗位。

  五、招录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将在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yc.gov.cn/)上发布。

  (二)报名细则及审核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11月12日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国(埔前镇):15220963361

  叶燕流(源南镇):15360265681

  肖苗笙(源西街道):0762-3371533

  3.报名地点:

  报名应录人员需到各镇街设立的相应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源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招录岗位表》(附件1)。

  4.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如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审核的,需先到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报名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源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开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空表)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处)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高中以上学历提供,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不用提供)

  (5)建档立卡帮扶记录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建档立卡脱贫人员提供,复印件需村委或居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组织评分排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源城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评分表》,由镇街和用人单位2位以上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评分。

  (四)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评分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拟定排序人员名单,镇街汇总上报,源城区人社局审核并确定录用人员。排序名单依照《源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定招录人员排序汇总表》(附件3)。

  (五)公示

  对确定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在所属辖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即可进行录用。

  六、录用及待遇

  (一)薪资

  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招录人员签订一年劳动协议或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具体工资由用人单位与招录人员协商确定,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招录人员缴纳人身意外险或社会保险。

  (二)政策补贴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招录人员每月统一向区人社局提出岗位补贴申领。审核通过的,由区人社局按规定落实每人每月1410元的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附件1:源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招录岗位表.xls

  附件2:源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源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定招录人员排序汇总表.xls

  

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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