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15日讯: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经费分配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中共河源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源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紫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6名(其中退役军人10名,其他社会人员6名),招聘岗位设为退役军人和其他社会人员两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熟悉办公软件和基层情况,对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充满感情,有责任心;
2.退役军人应具备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其他社会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具有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
4.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5.紫金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采取笔试+计算机办公软件实操考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要求考生具备相应的能力,此次招聘全程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占成绩50%,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占总成绩30%。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共党员或曾在部队立功人员。
招聘流程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计算机办公软件实操考试、面试、政审、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均可。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至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地址:紫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楼退役军人服务大厅,邮政编码517400,联系电话:0762-7888106。网络报名邮箱:zjtyjr@163.com,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9:00至7月20日下午17:30。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扫描电子版)和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红底电子照片及联系方式。
(三)笔试(占总成绩5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学习辅导资料。笔试成绩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办公软件实操考试和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进入计算机办公软件实操考试和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再进入下一考试程序。
(四)计算机办公软件实操考试(占总成绩20%)。要求拟招聘人员熟悉办公软件功能操作,主要对其表格制作、数据比对、筛选及文字编辑排版等方面能力进行测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3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六)政审。政审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人员,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可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政审合格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通过相关渠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即签订劳动合同。
四、购买服务的内容和期限
1.服务内容:协助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工作。
2.签订合同:购买服务主体自聘用之日起应依法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服务费预算及付款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保障经费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专项经费中全额列支(含五险)。
六、其他事项
1.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购买服务主体,由购买服务主体与聘用人员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办理手续,招聘人员需服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分配调剂,不服从分配调剂的视为自行放弃。
2.各镇原则上配备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只能从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3.购买服务主体应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度,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紫府〔2020〕47号),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和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
4.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专职从事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工作,不得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病假等假期。
5.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调解处理,不能达成和解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6.如有重大突发事件或攻坚任务等情况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调配使用。
7.未尽事宜,由紫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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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