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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45人公告

   为加强哈尔滨新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有关规定,按照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部署,经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同意,哈尔滨新区新质生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20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道外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200名,其中男性190名,女性10名。招聘岗位为公安

2024年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南岗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引才补充招聘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经哈尔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南岗区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南岗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引才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

2024年大庆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大庆市中医医院拟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用工形式  编制外合同用工。  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

2024年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南岗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引才补充招聘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经哈尔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南岗区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南岗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引才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

2024年大庆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大庆市中医医院拟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用工形式  编制外合同用工。  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招聘31人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经哈尔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南岗区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南岗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引才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委社会工作部择优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富裕县委社会工作部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富裕县委社会工作部属于县委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共富裕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统一领导县信访局。主要职责是: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推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杜尔伯特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选调38人公告

   为切实解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人员短缺,力量不足的问题,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开展急需紧缺岗位选调工作,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和编制空缺情况,对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较快适应工作岗位的人员开展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面向全县范围内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包含教师、医护人员)

2024年上半年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招聘岗位报名情况,决定截至2024年8月11日17:00,对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或相应缩减招聘人数(附件2)。原报考岗位被取消人员,可在2024年8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