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科办﹝2018﹞15号)、《广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桂农业发﹝2018﹞183号)和《平乐县2023年水产畜牧业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决定在我县开展水产畜牧行业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全县招募1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

  (一)以防疫员、家畜繁殖员为主;

  (二)畜禽养殖乡土专家;

  (三)农业养殖能手;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骨干;

  (五)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畜牧兽医科技人员。

  二、特聘条件

  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畜禽生产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及农技推广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岗位任务

  1、为县域农技推广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畜禽养殖管理技术指导、技术帮扶服务,对养殖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与乡镇基层农技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养殖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生产水平;

  4、为县农业农村部门畜禽农技推广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书需有所在村委推荐意见和公章),携带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平乐县农业农村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到8月30日

  联系电线、技能考核:根据报名人数,主管局组织专家技能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技能考核后确定初步人选,报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农技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由平乐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平乐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2个月。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六、待遇

  依据《平乐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水产畜牧)的通知》(平农农发﹝2023﹞37号)和《平乐县2023年水产畜牧行业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以效能定薪酬,合同期12个月,从2023年9月开始算起,每人每月500元,按月或者季度发放。

  查看附件>>>

  平乐县水产畜牧行业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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