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垃圾分类专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因岗定人,量才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垃圾分类专管员2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较好的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电脑系统操作,团队意识强;

  (六)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热爱垃圾分类工作;

  (七)中员优先考虑,有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邮箱:529110641@qq.com;电话:020-8224 8783);

  3.报名要求:应聘人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小一寸彩色照片、学历书和学历鉴定证明、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扫描参加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扫描件;

  4.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综合发展中心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复审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黄埔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影响聘用的举报或异议,将拟聘用人员予以试用;

  4.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黄埔区关于规范专职督导员和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督导员用工指导意见》、《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用工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四)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入职之日起六个月内辞职的;

  6.相同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附件:南岗街综合发展中心招聘报名表.docx

  

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