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公告

  

  为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专人管理、专业推进,根据《关于印发<黄埔区关于规范专职督导员和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和专管员、督导员2023-2025用工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埔分类联席〔2022〕34号)要求,结合我街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用黄埔信息网发布、现场报名、机试、结构化面试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掌握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电脑操作、档案管理;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能适应节假日、公休假日经常加班,能按质按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1977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六)为应对市、区不定时的常态化检查,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长岭街属地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17: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萝穗直街3号)二楼223室综合发展中心,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020-31608496。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现场报名,资料包括《长岭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表》,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教育部毕业证、学历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验证等证件和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上述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资料审核通过后退回原件。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街道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和政审

  以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下一名依次递补。对经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合格人员,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相同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薪酬待遇

  包干指标76500元/年/人(包含单位、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十、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1608496。

  附件:长岭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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