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08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加强番禺区各卫生健康单位学科建设,引进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职位:番禺区中心医院等9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见《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
(3)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二)年龄条件: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广州市户籍不包括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下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0号,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个人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符合《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3)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2020年11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等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投递材料报名的形式,电子邮箱地址见《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名电邮的文件包名称为:报考岗位+本人姓名,内容包括:
(1)《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请扫描打包。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初审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初审结果由用人单位电话或者短信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实操考核、面试。实操考核与面试按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线不得低于60分,实操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1.实操考核。应聘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至2021年3月14日,与用人单位预约进行实操考核。实操考核时间为7天,请应聘人员自行安排时间。未按时完成实操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垫付,待办理好聘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到招聘单位报销。应聘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聘体检工作。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对象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之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二)获聘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岗位工作5年以上,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及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同意的,不得报考。
(二)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人员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三)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持广东省以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不符合确认条件或者不按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药类专业技术资格证须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颁发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或经区(县)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
(六)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时须将户口迁入广州市,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参加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一)各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见《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监督电话:020-846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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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