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基础教育紧缺人才(杰出人才)引进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聚焦全区教育实际,高标准引进人才,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关于“强化教育优先发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城市”的要求,推动本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区,根据《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埔教规字〔2024〕2号)的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基础教育紧缺人才(杰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国引进基础教育紧缺杰出人才1名,采用纳入本区事业编制管理和柔性引进2种方式。纳入本区事业编制管理的人才应符合广州市相关规定,人事关系转入本区。柔性引进是指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不改变户籍,不纳入本区事业编制管理,不转入人事关系,通过签订聘用协议的方式将人才吸引到本区工作。
 
杰出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取得由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的,可适当放宽至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三)引进后纳入本区事业编制管理的杰出人才不超过50周岁,柔性引进的杰出人才不超过70周岁,引进杰出人才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拟纳入编制管理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由地级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名校长、优秀校长,或曾任省会城市及一线城市的重点学校校长;
 
(六)在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等专业领域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课程和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教育界有较大影响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本项规定的违法违纪处分期限的时间点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聘用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公开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9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申报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报名表的方式报名,同时提供与引进条件相符的佐证材料。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有: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校级领导聘书(任命书)、名校长(优秀校长)证书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认定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结婚证、本人及配偶(含随迁家属)户口本等的复印件(A4纸);
 
3.相关业绩材料、证件复印件(A4纸);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已婚应聘人员还须同时提交配偶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技术岗位等级证)等复印件(A4纸)。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退还。
 
2.报名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对所填内容确认签名,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同步邮寄至以下地址。
 
报名邮箱:rskxxp@hp.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406室黄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陈老师(收)(邮编:510700)
 
咨询电话:(020)82116618
 
三、引进程序
 
(一)组织面试和考核。区教育局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名人员的有关学历、职称、荣誉及工作业绩等书面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紧缺人才候选人。同时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着重对候选人的个人资历、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即兴演讲和答辩两种形式组成,两者各占面试成绩的50%。
 
(二)体检、考察、公示。通过面试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开展考察,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三)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将拟入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入选名单。
 
(四)聘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教育局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入编及岗位聘用等手续。在六个月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柔性引进的杰出人才不办理入编手续。基础教育紧缺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协议。
 
纳入本区事业编制管理的杰出人才由用人单位根据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柔性引进的杰出人才由区教育局按“一人一策”的原则确定其工作内容、服务对象及办公地点。
 
四、有关奖励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埔教规字〔2024〕2号),基础教育紧缺杰出人才可获以下支持:
 
新引进纳入本区事业编制管理的杰出人才可申请税后15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可申请税后96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已享受市、区人才住房的杰出人才不得申请生活补贴。
 
柔性引进的杰出人才年薪参照本区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人员年薪的最高2倍标准制定。
 
五、考核管理
 
(一)区教育局制定基础教育紧缺人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补贴或绩效,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基础教育紧缺人才应遵守本区教师(校长)相关管理制度。如违反规定,经区教育局研究,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视情况予以解聘、取消相关支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停止发放补贴或绩效,通报本区相关部门,取消本区人才政策申请资格:
 
1.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2.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未遵循补贴或年薪使用规定的,或合同期满未完成相关承诺的;
 
4.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5.存在其他需要取消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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