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汕头南澳县人民武装部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机编办〔2019〕11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南澳县人民武装部拟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简介
 
南澳县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实行上级军事领导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负责南澳县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和兵役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额
 
南澳县人民武装部机关聘用人员1名,主要从事单位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南澳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3日(含)以后出生者);
 
8.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事业心责任感,热爱人民武装和国防动员工作,组织纪律性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机关聘用人员,待遇标准目前按照《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办〔2019〕11号)执行。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o.gov.cn/)、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http://www.nanao.gov.cn/stnarlsbj/gkmlpt/index)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填表报名方式,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龙地渔党群服务中心附属楼201(汕头市欣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754-86817828;
 
4.报考需提交的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编入民兵组织和有区(县)级人民武装部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经历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原件;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版(底色不限,3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
 
5.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报考截止之日前(2024年6月2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在接受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现场反馈审核结果,报名材料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准考证》,发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南澳县人民武装部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南澳县人民武装部应当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考生。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综合考评,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应聘人员的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由南澳县人民武装部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并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不配合体检、考察,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或未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报到时间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考生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四)本公告由南澳县人民武装部解释。
 
七、联系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南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电话:0754-88371715
 
监督部门:南澳县人民武装部纪检部门,电话:0754-88371713
 
 
 
南澳县人民武装部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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