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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五桂山桂南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中山市五桂山桂南幼儿园是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举办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五桂山桂南幼儿园园所环境优美,场室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现因工作需要招聘1名合同制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 (二)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后

2024年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雇员2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一、招聘人员职位和人数  共招聘政府雇员2名,具体招聘职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为18-30周岁(1994年8月1

2024年东莞市樟木头镇招聘公告(12名)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樟木头镇党政综合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自然资源分局、规划管理所、规划管理所(城市更新中心)、国库支付中心、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指挥部等10个单位共招聘12名聘用人员。(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简介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身份。  (二)本次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委托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梅州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因后勤服务工作需求,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决定在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在“面试”或“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所聘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与梅州市梅江

2024年中山市科学技术局招聘雇员公告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特聘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项研究类特聘岗位工作人员2名,用人单位为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024年阳江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阳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阳江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阳机编办发〔2024〕65号)精神,为充实人员队伍,吸纳优秀人才,阳江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阳江市投资促进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面向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人数  5名,具体岗位条件

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编外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确定聘用后

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雇员制教职员公告

为满足黄埔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结合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黄埔区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之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