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92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颍东区唯一一家二级甲等市直公立综合医院。我院是安徽省直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阜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阜阳三区五县新农合定点医院、市委保健对象定点医院、阜阳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阜阳市职业病防治院(筹),阜阳市“诚信医院”。医院坚持“特色建院,科技兴院,西医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办院方针,秉承大型设备高精尖,小型设备多而全,坚持“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办院理念,着力把医院建设成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中西合璧,具有特色,设施先进,服务一流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医院编制床位500张,现有职工316人,其中高中级专业人才136人,获得科研国家专利1项,省、市级科技成果奖4项。设有神经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分泌、普外、泌尿外、骨科、肛肠科、妇产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高压氧科等临床科室,其中肛肠科为阜阳市重点专科。门诊、医技、功能科室齐全。医院占地面积50亩,住院环境优雅,被誉为“花园式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德国西门子CT、DR、CR,西门子S2000彩超、西门子全自动血气分析仪,日立7600最先进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美国贝克曼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法国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全自动细菌分歧杆菌培养监测系统,宏远8座高压氧舱等大型先进设备。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阜阳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具体见附件)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具体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对于医药类院校应届临床医学、医技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基础上,并经过面试合格者,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择优录用,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条件如下:

  1.在校期间诚实守信、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处分记录的毕业生。

  2.参加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校园招聘的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综合成绩应在年级排名前1/3名次证明,需由所属学校系部加盖公章。

  3.985、211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综合成绩排名;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只需满足年龄、专业等要求。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考生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简历(含学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科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证明及就业协议,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于2022年3月9日至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成功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当场开具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凭通知书上面试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届时,医院将专门抽调专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校园招聘拟聘协议书》。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医院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2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他事项

  1.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参加报名及面试考生当天进入考场前须测量体温,出示安康码,身体健康者方可进入考场候考。

  2.如因疫情防控工作导致面试时间更改,我院将及时通过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通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789208;

  监督电话:0558-2789205。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3月9日

  附件: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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